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重阳近矣,听凄凄虫语,豆花篱落。一片残秋烟雨底,更比去年萧索。
兰桨牵愁,菱湖怅远,辜负题糕约。误传归信,几番空恼檐鹊。
可记疏影帘栊,微霜池馆,玉盎曾双酌。屈指旧游经六载,花气酒香如昨。
料得而今,青山红树,倚槛嫌衫薄。怀人天暮,冷生江上楼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