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抚戈金城外,解佩玉门中。白马腾远雪,苍松壮寒风。
临泾方辨渭,安夷始和戎。取禾广田北,驱兽飞狐东。
新城多雉堞,故市绝商工。海西舟楫断,云南烟雾通。
罄节畴盛德,宣力照武功。还饮渔阳水,归转杜陵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