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华严弹指證,花十丈,藕如船。想缥缈金幡。雾鬟两两,香雨千千。
云边尘寰下视,信多生,了结此生缘。百岁留铭窣堵,卌年随唱文仙。
灵筵乍谒转茫然。小别竟人天。算第一难忘,自忘沈痼,念我颠连。
荒园纵教归去,叹从今肠断更难言。忍泪危楼北望,隔江又听啼鹃。
百年富贵,一觉邯郸梦。识破中流退应勇。纵生前身后、得个虚名,褒贬处。
一字由他南董。
故园归去好,还肯同归,大厦如今有梁栋。对青天咫尺、列宿森然,君莫怪。
不见少微星动。且拂袖、林泉作诗人,尽明月清风、笑人嘲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