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一笑披衣起。笑昨宵、东风似梦,韩张卢李。白发红云溪上叟,不记儿孙年齿。但回首、秦亡汉驶。苦苦渔郎留不住,约扁舟、后日重来此。吾已老,尚能竣。
少年未解留人意。恍出山、红尘吹断,落花流水。天上玉堂人间改,漫欸乃声千里。更说似、玄都君子。闻道酿桃堪为酒,待酿桃、千石成千醉。春有尽,瓮无底。
七十二君已绵邈,乾坤只今留岱岳。烟书云篆吊秦碑,万圣千灵朝汉朔。
白日雕幡路相望,夜深仙乐张天上。日观天门踊跃登,芒作双鞋藜作杖。
匹练吴门见几人,向来寂寞空山春。溪花谷树忽生色,一朝若为山人新。
君行正直年华谢,山雪纷纷向君下。去看九州玉削成,孤高始信岱岳名。
若趁长风竟飞举,鹅毛柳絮同身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