邺下曹刘气不驯,江东诸谢擅清新。风云变后兼儿女,温李原来是北人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上路传呼万毂流,羸骖踏月五更愁。
城门争道无因入,始恨车前欠八驺。
山路阽危可数里,野桥横度恰三家。健如昨日有文卖,贫到今年无酒赊。
迂辛与臞元,得句犹有味。颓垣敛暝色,深竹贮秋气。
燕反自嗔薪木毁,鼠归空汎月明航。宝璎无力供诸佛,巾帼何辞诮女郎。
食豕食人颜不泚,于羊于蚁智双降。冰蚕浴火如霜雪,劳尔添柴沸镬汤。
故国秋风至,高坟宿草生。独脩蘋藻荐,何限死生情。
水净孤潭影,风流宰树声。重临石苔路,空忆旧经行。
吾庐得地亦非宽,岁计常添一百竿。早识爱缘多絓触,不应儿日事摧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