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人生至性坚金石,忠孝心源磅礴积。谢家奕叶绍箕裘,笃厚流光绵世泽。
先生艺苑夙流芳,庆溢兰陔喜气长。方幸春晖绵爱日,斑衣舞綵晋霞觞。
萱闱翠幔添寒色,悫慎护持尽心力。愿以精诚格彼苍,香焚午夜愁如织。
沈沈卧病几经秋,汤药评量未稍休。秋蟀春鹒忙里过,牧羝人落节旄头。
虞山章子工六法,惨淡经营神理洽。好事流传入禁中,九重丹诏传来霎。
噫吁嘻,年来孝行久沉沦,骨肉相逢等路人。读公此图省公意,好垂矩范仰千春。
宝钿和露压金英,为趁秋光一日成。月殿有人留素影,花林无物称佳名。
携来不觉乡关远,吟罢犹令客梦清。茗盌酒杯皆可意,好将新岁作传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