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秋水平堤疏雨歇,风吹杨柳骊歌发。同作西秦辗转身,君向长安我还越。
鞭丝帽影结队行,方舟并渡灞桥平。渔镫夜泊新丰市,戍火朝明太华城。
潼川谷口分携处,听雨听风各异路。代马还嘶塞北烟,越禽自托天南树。
南北翱翔多故人,不胫不羽要路津。致身迟速须有会,莫以外吏伤沈沦。
别语无多各努力,后会悠悠梦相忆。龙潭高处少鸿飞,满楼烟雨空秋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