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万里狻猊初却贡,一时台省共腾欢。极知圣学从心始,谁道忠言逆耳难。
汉代漫誇龙是马,隋家空信鸟为鸾。非才敢作清朝颂,独和新诗写寸丹。
古人犹悲秋,况复岁暮时。急景迫流念,穷阴结长悲。
阳乌下西岭,月鹊惊南枝。揽衣步霜砌,倚杖临冰池。
怳怳若有失,悄悄良不怡。忽闻晨起吟,宛是同所思。
有美壮感激,无何远栖迟。摧藏变化用,掩抑扶摇姿。
时杰岂虚出,天道信可欺。巨川望汔济,寒谷待潜吹。
剑匣益精利,玉韬宁磷缁。戒哉轻沽诸,行矣自宠之。
伊我抱微尚,仲氏即心期。讨论自少小,形影相差池。
比来胸中气,欲耀天下奇。云雨沛萧艾,烟阁双萎蕤。
几年困方枘,一旦迷多岐。道因穷理悟,命以尽性知。
事去类绝弦,时来如转规。伊吕偶然得,孔墨徒尔为。
早行多露悔,强进触藩羸。功名岂身利,仁义非吾私。
万物自身化,一夫何驱驰。不如任行止,委命安所宜。
劝君休感叹,与予陶希夷。明年郊天后,庆泽岁华滋。
曲水杏花雪,香街青柳丝。良时且暂欢,樽酒聊共持。
闲过漆园叟,醉看五陵儿。寄言思隐处,不久来相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