浮生哀乐尽消磨,纵酒凭君更放歌。已办苦吟淹日月,祗宜流涕向山河。
心情越鸟难随马,世事吴蚕欲化蛾。却被汝阴居士笑,年来担上看春多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优入蛮溪受瘴烟,一生谁料到龙川。
早书实历还山考,便是中书九闰年。
功成便趁赤松游,未必神仙事可求。
想得当时重借箸,为君谋了为身谋。
淡月江南树,香奇影亦奇。
春前十二月,雪后两三枝。
冷蕊疏堪数,孤根稳不移。
西湖老仙宅,清梦夜何其。
天际三峰横紫烟,山前山后尽芝田。楼台木末疑无路,鸡犬云中半是仙。
白石经年皆化玉,青松尽日只闻泉。曲林三馆幽深处,一夜重楼听雨眠。
华阳洞天昔曾游,华阳道士今相访。
江头倦客老更拙,山中故人喜仁恙。
晴沙唤渡何匆匆,鸿飞冥冥天北风。
他日希虚如话我,凭君一一谢诸公。
入览遂复尽,胜游宁足多。好山留一半,此意欲如何。
紫盖冥烟雨,天门障薜萝。上方今不到,珍重待重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