浮生哀乐尽消磨,纵酒凭君更放歌。已办苦吟淹日月,祗宜流涕向山河。
心情越鸟难随马,世事吴蚕欲化蛾。却被汝阴居士笑,年来担上看春多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洞门常自起烟霞,洞穴傍穿透溪谷。朝看石上片云阴,夜半山前春雨足。
无底琉璃井,忽尔堕其中。胜修万劫功,跳出跳不出,瘖哑又盲聋。
檐间余滴弄新晴,斗室闲观见物情。带露残蝉多羽调,阅人老树少商声。
风寒卢水波痕减,霜落津门蜃气明。却喜书斋省缘扑,窗蝇就冻帐蚊清。
嫩寒初褪雨初晴,人逐东风马足轻。天际孤城烟外暗,云间双塔日边明。
未谙习俗人争笑,乍听侏离我亦惊。珍重碧鸡山上月,相随万里更多情。
虚亭四面芭蕉绿,疏雨潇潇听断续。几点啼残屋上鸠,数声滴破隍中鹿。
洗尽红尘翠色寒,美人含泪倚朱阑。题诗好趁初晴后,醉墨淋漓湿未乾。
□应春处即□春,粉面□相□番新。
语得必传天上事,摘来真是掌中身。
百花推戴教为主,□日妖□欲□人。
无可奈何□爱惜,少偷金蕊咽芳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