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瑞日初迟,绪风乍暖,千花百草争香。瑶池路稳,阆苑春深,云树水殿相望。柳曲沙平,看尘随青盖,絮惹红妆。卖酒绿阴傍。无人不醉春光。
有十里笙歌,万家罗绮,身世疑在仙乡。行乐知无禁,五侯半隐少年场。舞妙歌妍,空妒得、莺娇燕忙。念芳菲、都来几日,不堪风雨疏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