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老柘西偏屋。冷却丛花寻竹。东华香土梦、镇相逐。
并马旗亭,长认青帘矗。忽听歌金缕,嘶骑河桥,夕阳鞭影促。
江县雷塘曲。最好雨晴山腹。琴边两鹤舞、煮茶熟。
木懈庭閒见,印面文生绿。未妨吟饮兴,问小谱翻时,可忆铜街人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