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羊圈豕尽登场,已分沈冥似蜀庄。吾道不须论毁誉,世情终欲辨温凉。
鹄玄未必输乌白,凫短何妨续鹤长。归路人天凭去住,海天兜率费商量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涛阳欲归田,彭泽先解绶。有琴何必弦,无诗不可酒。
秋黄篱下菊,春绿门前柳。
落日半平野,西风飒飒秋。乱离归未得,城上独登楼。
故国渺何处,客行增暮愁。苍茫云树外,帆影落中流。
明诏建文颁,亲藩尚恃蛮。龙孙何处去?燕子忽飞还。
命付长流水,魂依故国山。夫人有遗石,迹渍血痕殷。
嵩室乱峰三十六,嵩阳今复住何峰。
已因诗好声名出,却为情高仕进慵。
白鸟白云秋色树,水南水北月明钟。
逍遥自得闲吟兴,谁识夫君是卧龙。
花神委曲竞光阴,特向低丛剪寸金。买断园林初夏景,竟教蜂蝶慰寒心。
玲珑圆影风前舞,寂寞红芳雨后深。稚子知名不知实,采之掷地听馀音。
暌违才一日,怀想似三秋。
忽得五字句,真成百不忧。
荷花要同赋,竹径拟清游。
明夜月华满,杖藜能过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