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力中原已不支,诛求入骨恐非宜。西园自议葡萄价,南内方催芍药词。
李广一钱应未值,陈平六策本无奇。山东大贾真痴绝,心计区区到鹿皮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昨日裁成夺夏威,忽逢秋节便相违。寒尘妒尽秦王女,凉殿恩随汉主妃。似月旧临红粉面,有风休动麝香衣。千年萧瑟关人事,莫语当时掩泪归。
群公皆有托,吾痗独何之。狐兔方连社,鹪鹩此一枝。
春生中酒夜,梦到挂冠时。犹鼓残年兴,新诗诵与儿。
汉家今上郡,秦塞古长城。有日云长惨,无风沙自惊。
当今圣天子,不战四夷平。
周子无心隐姓名,裂荷焚芰使猿惊。
不能高枕云中卧,琐悄贪它墨绶荣。
瘦马如乌渴,长驱傍古城。听他随窟饮,不暇择泉清。
沙外追风骥,榆边积雨坑。花鬃摇汉骑,草血染秦兵。
地脉千年恨,波腥万鬣鸣。思归频蹀躞,苜蓿满宸京。
懊恨负情侬,薄于下秋叶。持刀截乱丝,肝肠中半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