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今日散幽忧,弹冠及新沐。
况闻万里孙,已报三日浴。
朋来四男子,大壮泰临复。
开书喜见面,未饮春生腹。
无官一身轻,有子万事足。
举家传吉梦,殊相惊凡目。
烂烂开眼电,硗硗峙头玉。
?李贺诗云:头玉硗硗眉宇翠,杜郎生得真男子。
?但令强筋骨,可以耕衍沃。
不须富文章,端解耗纸竹。
君归定何日,我计久已熟。
长留五车书,要使九子读。
?吾与子由共九孙男矣。
?箪瓢有内乐,轩冕无流瞩。
人言适似我,穷达已可卜。
早谋二顷田,莫待八州督。
?吾前后典八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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