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晚风吹山空,闲步策藜杖。
纡从砂涧头,行过崖石上。
庵门耀金碧,中觉天地旷。
神泉夜光灿,禽鸟互酬唱。
黄冠扣閒趣,发语知不妄。
因拈故人迹,流辈所钦向。
我答亦附会,不想失宜当。
随口诚卒然,聊纪客中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