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国兴亡等一时,长沙勋德使人思。黄尘碧海须臾事,始觉羲皇是义熙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一片苍梧意,氤氲生栋梁。下帘山足暗,开户日添光。偏使衣裘润,能令枕簟凉。无心伴行雨,何必梦荆王。
夜投东林寺,北风雪大作。扪虱对山僧,衲衣不堪着。
丁当银蒜边风起,朔云压梦烟如水。素衣私祭月明中,年年七月焚黄纸。
摇扇秋虫上罗袖,萤委花丛撒红豆。牡丹霜零海棠悴,鸾镜慵开墨蛾瘦。
阶下唾痕碧成石,泪滴苔窠旧行迹。
言寻仙子宅,窈窕傍清溪。望气行应近,穿云路屡迷。
人闲多戏鹿,树老更栖鸡。愿得使君姓,留将石上题。
先生心地等空虚。行处幻仙都。点缀玲珑花柳,翻腾窈窕规模。
三杯两盏,五言十字,迟老工夫。受用南湖风月,何须更到西湖。
竹君不及花奴色,可惜相知眼中少。阮籍元非曲糵徒,王猷独擅人伦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