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幼云编修以诗索和再作赠别

尘外远公相啸歌,扁舟安稳渡江波。归家正及桃花发,暂别真如乌翼过。

客里春华白日晚,画中故国青山多。鱼羹饱吃柁楼饭,胜向长安骑瘦骡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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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年龆龀偶同门,餬口重来已十春。

仰叹早成浑属子,始知老拙尽输人。

火烟论友劳薰灼,桂蘖为生合苦辛。

待看圣贤堂奥去,愿持箕帚扫遗尘。

人经乱后未旋归,寂寂闲庭昼掩扉。为报当年旧巢燕,呢喃三绕画梁飞。

寒敛妆眉销旧翠。凉釭灺、暗怜花碎。风露禁愁,星辰记梦,秋比人憔悴。

强遣閒情除是醉。偏醒了、更恹恹地。断雁来初,残钟定后,说著销魂未。

绝代容华小谪人。淡妆斜佩送青春。自浇杯酒酹花神。

冷雨欺他鹃血热,故巢寻遍燕泥新。回头欢怨总成尘。

高低古时冢,上有牛羊道。独立最高头,悠哉此怀抱。

回头向村望,但见荒田草。村人不爱花,多种栗与枣。

自来此村住,不觉风光好。花少莺亦稀,年年春暗老。

万竿翠竹拥山隅,时有风前一鸟呼。

公若来时罢箫鼓,尽收幽意入蓬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