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玄天无烈风,江水日夜清。驰波渺东注,回流抱神京。
至哉钟水德,乃以龙为名。舟樯万方合,雄丽殊百城。
昔云天堑险,今为衣带萦。山川迹不改,人理有代更。
下马入官船,兹焉始孤征。祀事有常期,中心念王程。
俯视万仞渊,不啻沟浍平。涉川古所戒,事重躯命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