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翠盖留云,珍丛拱玉,翩跹綵凤来仪。百盎东风,露华浓上苔衣。
堆廊绿意迎清晓,影琅玕、一寸涟漪。费经时,锦幄筠屏,低护芳菲。
移根岭外欢悰满,喜玉京烟月,初照幽姿。琼岛新妆,卅年共报春晖。
严霜讵抵朝阳暖,缀葱茏、不负佳期。羡如今,秀石交柯,长岁相依。
南朝谢朓城,东吴最深处。
亡国去如鸿,遗寺藏烟坞。
楼飞九十尺,廊环四百柱。
高高下下中,风绕松桂树。
青苔照朱阁,白鸟两相语。
溪声入僧梦,月色晖粉堵。
阅景无旦夕,凭栏有今古。
留我酒一樽,前山看春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