拨尽炉香火不温,垂垂一树对黄昏。金銮秘记无人读,谁与梅花赋返魂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祁寒不可怨,天道自平分。及尔春风来,四肢有馀温。
丈夫力如虎,为人行灌园。椒兰工壅蔽,未可怨芳荪。
寒鱼守穷辙,蒙呴一沫恩。一朝被湔祓,吹毛见瘢痕。
老年不著梅花眼,得见梅花子细看。
我不似梅梅似我,风流心事一般般。
细细清风染绿槐,丝丝疏雨洗黄梅。山围楼阁周遭碧,花绕阑干次弟开。
日落青天见萤火,云归沧海听蚊雷。知音不是王夫子,谁为陶潜送酒来。
心下事,不思量。自难忘。花底梦回春漠漠,恨偏长。闲日多少韶光。雕阑静、芳草池塘。风急落红留不住,又斜阳。
未尽孤撑力,风波却少回。江湖今日好,天地此帆开。
水静天平阁,山苍雪漫排。行藏应此老,真见仲尼来。
水田真漠漠,雨后少人耕。白鹭不飞去,相随立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