拨尽炉香火不温,垂垂一树对黄昏。金銮秘记无人读,谁与梅花赋返魂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太行岭上二尺雪,崔涯袖中三尺铁。一朝若遇有心人,出门便与妻儿别。
自吾友若人,叹息恨不早。
相逢未出语,已足慰怀抱。
寒窗逾浃旬,百虑略倾倒。
霜晴不留客,别语讵能好。
不尽此时情,梅边试深讨。
三春花卉满州城,渠占风流第一名。老杏酸寒誇锦绣,野梨乾强学瑶琼。
秾妆雨后频来看,尤物年深特地荣。为是翰林亲手植,莫辞欢赏慰民情。
何来疏影最怜侬,曾记罗浮梦里逢。惆怅今宵林下月,美人隔得不惺忪。
惟馀故楼月,远近必随之。
鹤背天风堕片言,能苏万古落花魂。
征衫不渍寻常泪,此是平生未报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