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金自爱枕中篇,脚价何尝到九泉。谁遣淮王守都厕,一时鸡犬尽神仙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拜表趍丹阙,承恩宴紫宸。羽仪江左彦,簪绂幕中宾。
玉液金杯出,璚筵锦瑟陈。辕门思赞佐,回辔敢逡巡。
玉佩珠襦自辟尘,瑶池浴罢卧红云。指挥莫放香波去,留与龙儿并凤群。
担头行李但书囊,撰胜寻幽到上方。身与白云同去住,客从何处问行藏。
紫栈已停熏,银蜡仍销焰。共影守残更,相惜还相厌。
蕉萃此时心,郎定无由见。独有夜啼乌,仿佛闻微叹。
云痴雨妒不相干,古庙深山万木寒。
水土平治今几载,犹听父老说艰难。
断霭迷青嶂,寒湍滚白沙。地荒空置戍,城古尚栖鸦。
今昔殊瞻眺,江山感岁华。壮游良可赋,击楫思无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