窈窕馀香满眼时,往年独对惜分携。桃明柳媚不能奈,燕舞莺啼相与期。
铁骑勒春真造次,金钗催暮太支离。小楼昨夜有风雨,君在梦中应未知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瘦缠金锁惹朱楼,一别巫山树几秋。寒想蜀门清露滴,暖怀湘岸白云流。罢抛檐果沉僧井,休拗崖冰溅客舟。啼过三声应有泪,画堂深不彻王侯。
秋日郊墟兴转彺,马蹄随处晚花香。断云低映楼台湿,细雨新生枕簟凉。
路杳八千长作客,年过四十尚为郎。相逢且尽杯中物,摇落天涯醉是乡。
中权临楚路,前茅望吴云。冀马依风蹀,边箫当夜闻。
云拥莲峰插太虚,清香不付岭南卢。而今五叶分明在,触处离披见得无。
吏治正倥偬,夫君何燕间。
蚕丝既云寡,符移皆可删。
印封人事散,蹑屐升东山。
放杖坐危亭,清啸出去间。
无私席宾少,忘机林鸟还。
野人瞻翠微,稽首双眉斑。
开尊浇厚土,卜吉妥幽魂。远水潆沙岸,群山拱墓门。
相形宜震巽,表石示儿孙。敢妄希荣显,相期笃本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