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新苗未没鹤,老叶方翳蝉。绿渠浸麻水,白板烧松烟。
笑窥有红颊,醉卧皆华颠。家家机杼鸣,树树梨枣悬。
野无佩犊子,府有骑鹤仙。观风峤南使,出相山东贤。
渡江吊很石,过岭酌贪泉。与君步徙倚,望彼修连娟。
愿及南枝谢,早随北雁翩。归来春酒熟,共看山樱然。
耐官丞相千载人,传家爱国不爱身。
儿孙当使风流在,已许绝代夸殊伦。
其间淮上礼节帅,气象直出追芳尘。
未论十世数眷属,况是云幕椒房亲。
扬州自昔镇平野,东控七泽南瓯闽。
肩摩毂击接书夜,宾从杂沓朝天津。
尊前芍药照金翠,堂下杨柳眠芳茵。
上中下地贡赋错,二十四桥风月新。
百年人事有更变,冥冥原显桑麻春。
中兴天子抚方夏,选用世德分忧勤。
劬劳鸿雁事安集,蓝缕筚路张罗闽。
即今施设如有神,突兀壮势何逡巡。
高城楼观插空碧,画桥舟舣浮渊沦。
黄章白叟息愁叹,自言重见风俗淳。
野人本住蓬莱侧,寄籍淮甸老阡陌。
飘流自分不重来,重来翻欲谋安宅。
昨宵晚流长江来,扁舟欲泊长河侧。
送徒勉我但安行,此地何人名恶客。
元戎号令皆有时,令行禁止须臾期。
请君委橐付大尹,野宿山行良勿疑。
行行古埭吊谢公,平堤一笑逢老翁。
语多杂乱唯说尹,但道还乐今年丰。
吴娘踏歌儿起舞,不须社日长闻鼓。
若令未即弃尘埃,会见黄金价如土。
野人诗句来林泉,具书目邮非妄传。
请君云l路驱长夫,黄霸龚遂皆世贤。
七月秋已肃,北风卷黄埃。
欻兹数百骑,夜过长城来。
我公调兵食,惨淡旌旗开。
前驱初出塞,黠虏惊且猜。
平生职方略,声彻单于台。
况兹仗忠义,山岳可使摧。
乃知折冲具,庙胜先抡才。
吁嗟秦汉时,无策良可哀。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