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屋山邱理亦均,一官京洛负缁尘。飞扬跋扈真无赖,感慨悲歌觉有神。
全仗酒杯排俗物,暂拈诗笔写天真。十年宰相非吾事,寄谢衡阳拭涕人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秋草河兰起阵云,凉州唯向管弦闻。豺狼毳幕三千帐,貔虎金戈十万军。候骑北来惊有说,戍楼西望悔为文。昭阳亦待平安火,谁握旌旗不见勋。
荣遇当时过谪仙,诗成法戒进经筵。双清孤阁明残照,一任狐狸上阁眠。
十年湖上结幽期,偏向东林遇远师。未道姓名童子识,
不酬言语上人知。闲花落日滋苔径,细雨和烟著柳枝。
问我别来何所得,解将无事当无为。
白日隐寒树,层阴万里生。归人望烟火,岁晏返柴荆。
衰年心绪自低摧,可是青春昧一来。
几日不教书作崇,为留病眼向花抬。
秋菊有馀色,可以慰幽情。岂无一樽酒,泛此黄金英。
美人久不来,岁晏霜露零。坐感芳草歇,佳期怅未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