腊残春动雪消初,才读浔阳九日书。魏阙江湖犹剩汝,中年哀乐正愁予。
论交宿昔心仍在,报国蹉跎计未疏。终见汉廷徵汲黯,郡中早晚候轺车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不问大横兆,天人心是真。讴歌早归舜,气志自如神。
正合乾坤体,明开日月轮。孜孜朝昃意,克己为生民。
春雨来看一派河,却愁无地著恩波。东风剩与栽杨柳,留作甘棠去后歌。
饶瓷宣盌白于霜,鹦鹉螺兼翡翠觞。我欲按来成一钵,大罗天上贮三浆。
平生江海兴,闭户老岩阿。晚景寒山净,秋声落叶多。
诗成樵客和,酒熟羽人过。丛菊萧疏甚,其如蔓草何。
造舟浮渭日,鞭石表秦初。星文遥写汉,虹势尚凌虚。
已授文成履,空题武骑书。别有临濠上,栖偃独观鱼。
秋雨弥空,冷侵窗户琴书润。
四檐成韵。孤坐无人问。
壮志消沈,喜入清闲运。
常安分。炷烟飘尽。更拨余香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