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除日得王抚州乃徵重阳书却寄

腊残春动雪消初,才读浔阳九日书。魏阙江湖犹剩汝,中年哀乐正愁予。

论交宿昔心仍在,报国蹉跎计未疏。终见汉廷徵汲黯,郡中早晚候轺车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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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作东南守,君为河朔行。

旌旂向江步,笳鼓入边声。

共结光华遇,难禁离索情。

惟应指羊酪,未肯下蒪羹。

幕府寒蘤冒雪开,赏心共醉凌风台。红芳如约年华在,白发无情岁月催。

门对汉宫看半额,地邻东阁忆多才。疏枝欲折酬杨炯,惭向孤山歌八梅。

散诞人间乐,逍遥地上仙。诗家登逸品,释氏悟真筌。

制诰留台阁,歌词入管弦。处身于木雁,任世变桑田。

吏隐情兼遂,儒玄道两全。八关斋适罢,三雅兴尤偏。

文墨中年旧,松筠晚岁坚。鱼书曾替代,香火有因缘。

欲向醉乡去,犹为色界牵。好吹杨柳曲,为我舞金钿。

红蜡妆梅冷未黏,柳条偷暖作纤纤。高楼残白谁家雪,尽日天寒不捲帘。

翳翳云中树,亭亭江上山。秋风生柁尾,荡漾碧波间。

奉诏浮东海,鱼龙护去舟。双星别鳷鹊,几日过琉球。

绝岛夷王拜,重番使节游。归朝应早计,休起见京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