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苦寒勿怨天雨雪,雪来遗我明年麦。
三月翠浪舞东风,四月黄云暗南陌。
坐看比屋腾欢声,已觉有司宽吏责。
腰鎌丁壮倾闾里,拾穗儿童动千百。
玉尘出磨飞屋梁,银丝入釜须宽汤,寒醅发剂炊饼裂,新麻压油寒具香。
大妇下机废晨织,小姑佐庖忘晚妆。
老翁饱食笑扪腹,林下击壤歌时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