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记红芳退后,兰阶下、绿抽簪。渐叶展鸾翎,花含凤嘴,影乱槐阴。
宜男自来入咏,早薰风、长养北堂深。好是彩衣寿酒,一枝照映钗金。
中庭无奈雪霜侵。风木忽哀吟。叹光景无多,芳华易殒,冷泪盈襟。
伤心药栏西畔,但断机、残月尚如今。总道春晖难答,年年寸草萌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