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瘦后因他瘦,愁后为他愁。早知伊家不应口,谁肯先成就。营勾了人也罢手,吃得我些酩子里骂低低的咒。
频去教人讲,不去自家忙。若得相思海上方,不到得害这些闲魔障。你笑我眠思梦想,则不打到你头直上。
有意同成就,无意大家休。几度相思几度愁,风月虚遥授。你若肯时肯不肯时罢手,休把人空拖逗。
千山何磈礧,万水难冰涣。水山俱不息,急濑喧昏旦。
清浅五云波,淩临因石悍。遂使章贡开,嵚崎从漫漶。
渺哉一苇心,寸尺相衡捍。弱缆溯奔湍,孤怀就历乱。
岂意北来风,能转南山矸。芳麓俄沉浮,哀壑倏穿贯。
接瞬几何时,坐失诸滩半。逶迤出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