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事今年概可知,柳青桃碧有兴衰。短萧横笛夜相向,紫殿红楼春正悲。
旧燕去还留后约,新鸿来欲负前期。单衣试酒心情减,怕说鸾镮拾翠时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绿叶扶疏雨未花,芙蓉窗院晚山斜。清秋东郭门前路,可醉可吟能几家。
山山明月路,何处认梅花。
石色冷如水,溪流白似沙。
清吟幽客梦,华发故人家。
相见即归去,已应河汉斜。
穷冬十日雪,户外曾未踵。念我平生友,欲往恨不勇。
兹晨剧命驾,相对腹一捧。促招东林远,共念北海孔。
把酒望六合,琼瑶纷总总。兴极不知休,严城钟鼓动。
逆旅相逢意惘然,十年魂梦一灯前。虽教乍见相分手,犹胜山阴夜雪船。
北山烟雾始茫茫,南津霜月正苍苍。
秋深客思纷无已,复值征鸿中夜起。
复閤重楼向浦开,秋风明月度江来。
故人故情怀故宴,相望相思不相见。
翡翠无穷掩夜泉,犹疑一半作神仙。
秋来还照长门月,珠露寒花是野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