曲江宫殿锁莓苔,蜡炬炉薰认劫灰。玉盌已随芳草出,銮舆曾为看花来。
残灯不照秦乌返,落日惟馀汉雁回。夜雨秋衾鸡塞梦,归时应过李陵台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姑溪绿可染,小艇追晚凉。棹进破树影,波动摇星芒。
荻深渔火明,风远水草香。尚想锦袍公,醉眼隘八荒。
坡陀青山冢,断碣卧道旁。怅望不可逢,乘云游帝乡。
一哭长城崩,谁言土无情。至今城下水,犹闻呜咽声。
吾皇万古基太平,妇女不哭城不倾。城不倾,四海宁。
玉观仙台紫雾高,背骑丹凤恣游遨。双成不唤吹箫侣,阆苑春深醉碧桃。
计终收遐致。发轨将先起。
矫矫诸贤共论文,殷生开美向来闻。清词祇和千秋雪,彩笔长干五色云。
已自江东称独步,还应冀北有空群。男儿出处俱常事,莫向青山问右军。
堂堂七尺躯,处此人间世。秋月与春花,宴赏长游戏。
杯酒屡劝斟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