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辰尾垂天谪,亡人惎寇兵。舟师通大别,猎火照方城。
九县长蛇据,三关凿齿横。君王亲草莽,微命托宗枋。
彳亍终南近,间关绕霤平。张旃非聘客,蹑屩一书生。
雀立庭柯瞑,猿啼夜柝惊。秦车今已出,誓死必存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