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古微侍郎之叔七十属为寿诗

莲社攒眉强过从,马曹无事祗疏庸。新诗往往淩颜谢,归梦时时堕霅淞。

料理官田惟种秫,招要座客但论松。岂知三语江东掾,解道渊明似卧龙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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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逢非草草,分袂太匆匆。征裘泪痕浥遍,眸子怯酸风。天际孤帆难驻,柳外香軿望断,云雨各西东。回首重城远,楼观暮烟中。
黯销魂,思陈事,已成空。东郊胜赏,归路骑马踏残红。月下一樽芳酒,凭阑几曲清歌,别后少人同。为问桃花脸,一笑为谁容。

扁舟蓑笠寄平生,元是江湖一白丁。

偶着青衫持手版,懒占黄色上天庭。

正须第事问三尺,未暇对人谈六经。

啼鸟数声春事了,故乡回首几长亭。

万竿绿玉绕禅房,头角森森笋稚长。坐起自携藤七尺,穿林络绎似巡堂。

船动湖光滟滟秋,

贪看年少信船流。

无端隔水抛莲子,

遥被人知半日羞。

访我将何意,河山抱独愁。汝南无月旦,吴越有春秋。

新序惭中垒,丰碑忆太丘。枫桥小时泊,争唤孝廉舟。

自兴雕板易钞胥,市册虽多乱鲁鱼。君自石渠翻七略,复依官阁惜三馀。

世推列架皆精本,我愿连墙借读书。政恐衡山承召起,牙签三万又随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