艰难又见中兴年,五胜临朝尚俨然。上相自求王导节,深宫新赐邓通钱。
贾生三表真何益,夷甫诸人太可怜。父老极知哀痛意,白头流涕诏书前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饥眼眩东西,诗肠忘早晏。
虽然灯是火,不悟钟非饭。
山僧异漂母,但可供一莞。
何为二十年,纪忆作此{左言右由}
世阀俱承父祖风,又叨宦契十年中。棠阴代领诸侯印,棣萼更联御史骢。
白首相期唯信道,清朝连贬为输忠。驽骀讵合参骐骥,应合心能报主同。
风高白海陇云黄,寒雁来时天路长。山上逢山不归去,何人马蹄生得方。
意动心须动,心除意亦除。无无寂寂寂还无。神气和同,子母得安居。莫觅曹溪路,何须问尾闾。真清真静养真如。真乐真闲,真个好功夫。
天寒鱼眼红,跃出蛟人宫。明珠三万斛,泣赠主人翁。
清澜雅自居朱学,学蔀成编世所传。此是当年执政意,真儒定论岂其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