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韶华暗换。见数枝冰艳,盈盈深院。瘦骨偏宜妆淡,万叶暮云春思远。
暖日生香,轻阴送影,半掩离愁半清怨。帘外从它,无言桃李,闲立画廊遍。
斜阳一抹空遗叹。写生绡素幅,幽怀难浣。永夜姮娥易魂断。
输与梁间,对语呢喃,旧巢依恋。动是天涯,惜春人老,柳絮乘风弄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