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百年过雷雹,谁丧复谁得。邯郸一枕梦,蜗角两战国。
道人脱世网,便卷百丈席。分明老胡裔,彷佛眸子碧。
向来数道场,众挽不容释。金言无自晦,如反衣狐白。
道人笑不答,我心固匪石。迩来燕雀豪,颇须鹰隼击。
达人有舒卷,大士等喧寂。何当为众起,孰谓今非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