苍苍玄武伴钩陈,共影同光欲向晨。谁信屈平思去楚,不妨胡亥解亡秦。
茂陵尚自求封禅,宣室何曾问鬼神。试过新亭风景地,南冠对泣更无人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杨柳陌,
宝马嘶空无迹。
新着荷衣人未识,
年年江海客。
梦觉巫山春色,
醉眼花飞狼籍。
起舞不辞无气力,
爱君吹玉笛。
君家赐姓自姚虞,上舍学生上谏书。世系绵绵昌海岱,英声济济动乡闾。
桂父服芝房,山图事陇乡。种来三作秀,掇取五成芳。
凤吐充人饵,霞披缮月粮。玉禾虽不艺,自可岁年长。
我行过汉畤,寥落见孤城。邑里经多难,儿童识五兵。
广川桑遍绿,丛薄雉连鸣。惆怅萧关道,终军愿请缨。
季夏当炎熇,时雨集行潦。宛宛晴莺鸣,空埃净于扫。
子来未几日,告归一何早。爱子闽山秀,襟宇清皓皓。
诗书出桥门,瑞玉出文缫。峨峨天官属,最绩屡书考。
子家贤伯兄,勋庸四朝老。所重同气良,相见心倾倒。
连床夜听雨,方兹豁离抱。晨起复暌违,中怀增懆懆。
我亦惇同宗,交情久逾好。聚合焉可常,仳别未足道。
敬身誉所兴,崇饮匪自保。相期南山柏,苍翠拂穹昊。
三十三年去复还,笋将重踏旧江山。
青衿朋友子当户。绿帻奚臧霜半鬟。
赢得光阴归鬓里,悔将声誉落人间。
圣六事业无穷已,只问君王觅退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