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忆昔归隐东海头,矢心不逐群儿游。结屋空山卧深雪,篝灯永夜吟清秋。
如此栖迟踰半纪,自甘疏粝馀无求。长竿或从严濑钓,短笔肯效班生投。
海国纷纷擅豪右,五花骢马千金裘。一朝城邑化焦土,肉食竟为何人谋。
荣悴由来易反手,诸君尚喜能包羞。州司惜无泾渭辨,迁逐乃欲穷岩幽。
謇予贫病亦在遣,矫首上诉嗟何由。陶令徒知解印早,钟仪奈作南冠囚。
呼天呼人两无及,反躬祗益思愆尤。唐君新作吾州守,温词直欲纾人忧。
为言今日百政举,诏书每为徵贤优。筑台行从郭隗始,借箸欲藉张良筹。
楩楠匠石安肯弃,参苓药笼终俱收。浮梁侧畔舣船待,奋志好去无夷犹。
闻言错愕惟掉首,智愚今古宁同流。吞声不发出城去,澄江万顷寒悠悠。
缁尘上衣日黤黮,飞雨洒面风飕飕。回头却语二三子,故林为爱藏书楼。
趋朝乞身幸见许,便拟散发归丹丘。
淹薄徂年岁,离别忽在兹。寒城落木后,虚馆残钟时。
家在双井上,心随孤雁飞。落日布帆远,青山尊酒移。
苍茫倚闾情,怆恍零雨诗。托身名教中,固应慎其仪。
志尚岂不殊,情钟自成悲。昔见已云晚,再会良无期。
濯足彭蠡流,长歌高堂归。鹤发喜垂涕,儿童问牵衣。
野老借檄看,邻女隔墙窥。田园各成熟,松竹仍参差。
亲故一在眼,鸡黍相提携。翻知在室乐,不恨为官迟。
放浪成化迁,何用世俗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