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茅屋临江上,四面惟柴荆。
绿阴绕篱落,窗几一以明。
门前滩水急,日与白鸥盟。
不知何隐士,居此复何营。
朝来四山碧,晚际沙鸟鸣。
棋声度竹静,江深琴调清。
终携一尊酒,造门相对倾。
心期羲皇上,安用知姓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