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事

苍苍玄武伴钩陈,共影同光欲向晨。谁信屈平思去楚,不妨胡亥解亡秦。

茂陵尚自求封禅,宣室何曾问鬼神。试过新亭风景地,南冠对泣更无人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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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瓦春声随转烛,檐溜李师悲濯足。后山门墙澶渊晁,谁信曾听羽衣曲。

用知声色非人累,千古清诗炯寒玉。政和靖康裁几年,元奴念月成秋烟。

党碑姓名付天壤,折节归种具茨田。吾闻笺诗临川叟,独谓吁谟胜杨柳。

晁生持论乃闇同,搜剔清新见奇丑。生天秀实向兜率,一祖二宗我何有。

清丰藏书临济上,今日何人绍微尚。底须倾倒刘后村,于蔿楼前寄悽怆。

士以科举计,本避农与商。谋利则皆然,役役真可伤。

周之士也贵,里选而论乡。上人能用之,身尊道弥昌。

入夜初过泖,苍茫兴杳然。大星悬树杪,新月出帆前。

野酒聊供醉,渔歌屡恼眠。归欤绣川上,欲办钓鱼船。

弱息偏禁百折,多磨宜有千端。阎浮滋味总心酸。

参到药炉经卷。

夜月窗前影怯,西风镜里眉攒。几番愁对菊花寒。

不把疏帘轻捲。

闻说灵椿荫满庭,太翁八秩享遐龄。会当再进熙春酒,同拜华堂醉醁醽。

湖源深可酾,溪水清能照。坐见落花来,不知春色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