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中瓦春声随转烛,檐溜李师悲濯足。后山门墙澶渊晁,谁信曾听羽衣曲。
用知声色非人累,千古清诗炯寒玉。政和靖康裁几年,元奴念月成秋烟。
党碑姓名付天壤,折节归种具茨田。吾闻笺诗临川叟,独谓吁谟胜杨柳。
晁生持论乃闇同,搜剔清新见奇丑。生天秀实向兜率,一祖二宗我何有。
清丰藏书临济上,今日何人绍微尚。底须倾倒刘后村,于蔿楼前寄悽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