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立之(一二○三~?)(生年据本集卷下《壬午元日试笔……》“年似渭滨人样子”、“记前壬午甫能冠”推定),原名立等,字斯立,号冰崖,宁都(今属江西)人。理宗淳祐十年(一二五○)进士。历知南城县,南昌推官,通判辰州。宋亡归隐。有《冰崖诗集》二十六卷,已佚。明弘治十八年九世孙敏辑刊《冰崖公诗拾遗》三卷。事见本集末附萧敏《识后》,明嘉靖《赣州府志》卷九有传。 萧立之诗,以《四部丛刊》影印明弘治十八年刻本为底本。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三复蓼莪思二亲,亲恩天地无比伦。
生我鞠我长育我,出入腹我何艰辛。
为人这子欲报德,吴天于我心罔极。
顺承犹恐莫酬恩,况敢忘恩为悖逆。
此邦由来多孝义,县西元有曾参里。
后来因避大贤名,却易里名为养志。
乃知里有孝顺人,至今名号犹芳芬。
人心天理不相远,前贤孝行胡不遵。
习俗薄恶良可叹,枭獍之徒肆其悍。
不念父母劬劳恩,悖德悖礼如习惯。
在汝当为反哺乌,汝乃叱之若狗奴。
在汝当为羊跽乳,汝乃詈之如赫鼠。
此事虽云未必然,我乃闻之毛发寒。
一朝引咎深自责,由我教化有未格。
思昔曾为贵乡令,见人母子偶相竞。
令因涕出受孝经,母子翻然起新敬。
余今告汝以因缘,汝宜悉把旧恶悛。
从前果报言难尽,孝顺之中自有天。
五刑不孝最为大,汝宜猛省听予诲。
官法昭昭在眼前,轻则编置重则配。
假如幸免遭官刑,必有天刑及汝身。
六丁霹历飞雷霆,此时无路可自新。
几阵鸡鸣了。听潇潇、雨声不住,天光渐晓。料理行装催早发,多是崎岖山道。
况秋潦、行人更少。夹路山花如堆锦,载秋光不尽车箱小。
丹砂颗,缀酸枣。
长空不肯阴云扫。荡烟丝、垂杨处处,凉蝉嘶老。禾黍披离高原上,一夜西风吹倒。
涨溪水、孤村环抱。转过云岗回头望,认依稀、高岭横天杪。
云又起,四山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