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湜湜上沙水,霭霭灵岩云。云从西山下,水自东江分。
积翠望中落,妙香空际闻。以野乃更秀,以淡乃更文。
婵娟遗世立,脂粉不足群。赋才输醧舫,跋语推义门。
诸公不可作,空馀醉墨痕。而我但搓手,苍然对晚醺。
介翁昔经始,一榻来松陵。太湖感落日,是亦百六徵。
草堂成汐社,高节凛明水。故园难改姓,空亭未易名。
主人萧洒姿,足以嗣典型。流泉不改碧,乔木有馀清。
春来旧燕子,绕梁还屏营。可怜涧上居,弥望已蒿艿。
清才如吾子,萧散绝风尘。生世偶不偶,抱山作诗人。
聊复与我曹,泥饮消昕昏。泥饮亦自佳,曲部无垢氛。
五湖好池馆,足饷上皇民。嗟我尚鹿鹿,衣食困蹄轮。
何时得息机,葆兹淡荡魂。愿为君灌园,研北老耕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