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前朝书法孰为盛,苏黄米蔡得其正。
法度难以晋魏论,气象可与欧虞并。
宣和金书类臣稷,筋骨通神工瘦硬。
大江南来万几暇,翰墨留神纵天性。
驱驰羲献走颜柳,神游八法轻万乘。
昭回云翰飞龙章,斡旋天机挥斗柄。
长枪大剑竟何用,恢复有志还未定。
太平遗老羔羊翁,草书时时发清兴。
天资自可凌汗漫,笔力犹能造遒劲。
年来神品不可得,醉素张颠夸草圣。
残篇断简付覆缶,玉轴牙签同弃甑。
摩娑故纸叹凋落,老眼昏花犹可认。
案头我正理蠹鱼,晴日好风窗几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