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国史经丧乱,天幸有所归。但恨后十年,时事无人知。
兴废属之天,事岂尽乖违。传闻入雠敌,秖以兴骂讥。
老臣与存亡,高贤死兵饥。身死名亦灭,义士为伤悲。
哀哀淮西城,万夫甘伏尸。田横巨擘耳,犹为谈者资。
我作南冠录,一语不敢私。稗官杂家流,国风贱妇诗。
成书有作者,起本良在兹。朝我何所营,暮我何所思。
胸中有茹噎,欲得快吐之。湿薪烟满眼,破砚冰生髭。
造物留此笔,吾贫复何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