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大云山中泉一注,东湖先生读书处。先生胸次迥出尘,山中草木皆真趣。
读书岂徒事铅椠,匡时事业于兹具。试出绪馀售于人,要使苍生尽陶铸。
平生苦节甘若饴,妻子不免于寒饥。遇事直前无顾忌,终遭坎坷蹈危机。
达生委命宁自悔,万里生还天所遗。山中茅屋依然在,洞云江月与心期。
湖田荒秽方料理,诏书南下君复起。百年此道亦何心,乘流则行坎则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