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湖海有畸人,幽栖违世俗。上种岭头松,下采篱边菊。
托言以徜徉,老至忘龌龊。何当损大篇,锦绣被岩曲。
客至时披吟,敲金而戛玉。莫言贫贱交,顿使富贵足。
可以示子孙,什袭当三祝。昨夜狼弧间,辉映在林木。
青山一卧,瞑看花愁眼。劝影孤杯更谁款。叹投荒送老,空耐繁霜,吟望里、几见故园春转。
归期终负了,梦醒鲛宫,肯为斜阳暂时恋。幽恨海难平,待叩天阍,潮讯阻、暮云飘断。
纵招引、吟魂返蓬蒿,怕寒彻东风,未成新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