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侧席念贤俊,旁求逮凡鄙。
谬当南宫荐,重此柏台委。
命严孰敢后,中夜去田里。
邻友赠予迈,切切语未已。
妻孥独无言,挥泪但相视。
于时十月交,悲风日夜起。
轻舟溯极浦,琴瑟向枯苇。
惊凫乱沙曲,孤兽嗥荒市。
回首望旧庐,烟雾空迤逦。
抚膺独长叹,胡为乃至此!顾予久纵诞,远迹随鹿豕。
及兹年已迈,精气固销毁。
趋事深为难,速戾将在是。
皇恩倘嘉惠,还归卧江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