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朝光丽朱邸,夕雨明绿芳。阳休一何嘉,顾眺临西堂。
西堂郁以邃,杳杳尘务绝。右图复左史,回翔尽髦哲。
宛转膝上琴,窈窕邺中吟。吟以咏我怀,琴以宣我心。
淮南建黄屋,梁王辟东苑。侈纵匪不娱,终以冒皇宪。
皇宪不可冒,侈纵不可延。美矣王孙德,永兹黄发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