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尺筇犹在,笑顽仙何必,身骑黄鹄。倒瞰蛟宫惊欲坠,落日烧红如烛。
北去云帆,西飞月镜,怪底人生速。翛然青气,白鸥才是吾属。
欲写转眼南朝,荡胸东海,恨山中无竹。更为坡翁诗在上,漫教轻续。
三两渔踪,一双僧影,占断江天绿。妙高台顶,破空聊弄青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