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也何须、晴如那日,欣然且过江去。玄都纵有看花便,耿耿自羞前度。
堪恨处。人道是,漫山先落坡翁句。东风绮语。但适意当前,来寻须赋,此土亦吾圃。
海山石,犹记芙蓉城主。弹过飞种成土。是间便作仙客杏,谁与一栽千树。
朝又暮。怅二十五年,临路花如故。人生自苦。只唤渡观桃,侵寻至此,世事奈何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