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搔首问青天,奇事古未有。卓卓邦之良,伐木难求友。
彼哉复彼哉,蝇营而狗苟。遇合转有期,黄金印悬肘。
岂真造物心,厚薄薄者厚。施报终循环,祸福暂杂糅。
慎勿快一时,而贻子孙丑。世路何险巇,凛若驭索朽。
大千世界中,岂容此辣手。名利与恩怨,锢人如枷杻。
静悟得真诠,俗尘几抖擞。我友赵泾川,同心坚素守。
时正届重阳,邀朋置酒瓿。酒酣析此理,细比牛毛剖。
整顿入新时,诗如狮子吼。我为进一解,负人人亦负。
何如息所营,事事居人后。澹泊葆天真,毋为戎之首。
乡居学老农,躬耕十余亩。冠带不能拘,群小不得纠。
徜徉以俟时,终当得所偶。否侧伏草间,高歌将进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