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几年城中无看灯。夜三更。月空明。野庙残梅,村鼓自春声。
长笑儿童忙踏舞,何曾见,宣德棚,不夜城。
去年今年又伤心。去年晴。去年曾。不似今年,闲坐处、却不曾行。
忆去年人、弹烛泪纵横。想见西窗窗下月,窗下月,是无情,是有情。
驺衍何堂堂,与人谈九州。彼亦持方柄,圆凿何能投。
诸家顿罗网,探处无人钩。悠悠四千载,此子出一头。
飞蛇腾上屋,铁脚沙中蛑。岂能道羊角,胜于童首虬。
二足既插地,大老施鞭鞧。猖狂亦不贵,庶哉骐骥流。
江河蹈空阔,蓦涧超凡沟。所以龌龊语,孟荀两不收。
真气浩如水,不得同浮沤。墨子矧脱烂,泥土不足抔。
上不为曾参,下亦当黔娄。玆道亦已摈,何须君力摎。
与君不胡越,百岁期同舟。兼旬惜我别,万言致绸缪。
为君覆此著,以当琼琚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