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为郡临瓯越,云泉兴未乖。欢谣乏襦裤,归思满荆柴。
偶遂丰年望,潜将乐土偕。流民争襁负,凶党绝椎埋。
精力奸多露,清心政自谐。群生不疵疠,比屋已绥怀。
辄诣金人宇,同修香积斋。漫劳歌邵父,方待拍洪崖。
治行非尤异,传闻及等侪。雕章忽垂赠,属和愧淫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