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白马何方来,青丝红锦鞯。
手持省府檄,身著从事衫。
分麾莅属邑,衔命司括田。
一见为鸾凤,不肯为鹰鹯。
视民如有疾,见客似无官。
疲民得贾父,僻壤戴苏天。
群情有欲愬,百口难具宣。
君来五阅月,熟察民颠连。
严为浙偏垒,淳在严万山。
按图览舆地,邑境若斗然。
一分布阡陌,九分奠山川。
垦亩杂沙砾,斸土见水泉。
桑不结趼丝,农不供粥饘。
耕凿地力尽,租税民用殚。
江南享有国,钱塘余百年。
地偏费实浩,额外赋益繁。
和买非正绢,茶役皆赢钱。
民穷未忍死,上慈政令宽。
三年输未足,一榜逋悉蠲。
遗黎戴白叟,尚能话兴元。
天朝大一统,地域跨八埏。
中邦定成赋,远氓均受廛。
吁嗟天地仁,岂使雨露偏。
君归勿委蛇,禁中需牧颇。
原言述民劳,海表同恩波。
相彼西人好,东人争奈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