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梅港绝梅根,渺莽芦与荻。
芦荻摇北风,正逢霜雪激。
岸津只两家,泥草落四壁。
何人舟欲进,想惧少遮羃。
我舟强来依,无故此涉历。
所嗟浮寄人,见舟甚仇敌。
其说自和易,举柱累梳剔。
舟子自高骞,呼月吹短笛。
同行更迂旷,索瓶倒馀沥。
浑忘值危途,去住尚怵惕。
胆消羁思苦,此际谁拯溺。
悭囊纵有金,斗升何处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