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寒城朝烟澹,山谷落叶赤。阴风千里来,吹汝江上宅。
鹍鸡号枉渚,日色傍阡陌。借问持斧翁,几年长沙客。
哀哀失木狖,矫矫避弓翮。亦知故乡乐,未敢思夙昔。
昔在凤翔都,共通金闺籍。天子犹蒙尘,东郊暗长戟。
兵家忌间谍,此辈常接迹。台中领举劾,君必慎剖析。
不忍杀无辜,所以分白黑。上官权许与,失意见迁斥。
仲尼甘旅人,向子识损益。朝廷非不知,闭口休叹息。
余时忝诤臣,丹陛实咫尺。相看受狼狈,至死难塞责。
行迈心多违,出门无与适。于公负明义,惆怅头更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