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卧冰叱驭全忠孝,王氏多贤今古同。
公乎孝行惊创见,落落岂特汉晋风。
凶人夜半发丘陇,敢尔残暴不畏公。
古来刃仇不共天,痛贯肝膂何时穷。
刳心设祭久自许,何况临机敢不武。
拔刀断贼血模糊,袍笏雍容诣官府。
忍耻贪生真可羞,退之谆谆言复仇。
请衣一击当报怨,豫子犹能致嘉传。
如公壮志今已伸,他日定为忠义臣。
行看气节动天子,诏书一洗泉下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