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君留燕,吾适鲁,去年花时各羁旅。鞭梢两地恰归来,一时花下同宾主。
殿春朵朵翻琼英,白头相对千花明。有酒但作长鲸饮,有句肯学寒螀鸣。
物情共艳三公爵,魏国声名兆花萼。我与君家共息机,无须离别怅分飞。
朱朱白白皆堪赏,不羡扬州金带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