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录录复录录,岁月如转毂。忆昔遇君时,东海方挫衄。
洋洋时务篇,何止阳春曲。意欲回日车,捧向扶桑浴。
由来一傅齐,不救群吠蜀。椒兰各容长,屈景胥放逐。
中宵看句陈,扰若风中纛。徒闻明纪遣,谁念蔡女赎。
何期十六载,复此事湔祓。茫茫太液池,何处翻黄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