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区中无由舒眼界,欲上云峰观九派。
颇闻黄龙擅奇特,傥得窥临真一快。
清苕一线仅委蛇,具区万顷何滂湃。
又闻法华两招提,清旷夐绝人境隘。
池光潋滟镜无台,山色清寒身不壤。
石林幻出三玲珑,万虎千罴断雄怪。
幽贞叶策天相之,梅雨初晴白日晒。
州家幸肯借官船,亟馔鱼虾菹韭薤。
奈何欲往竟不谐,徒羡诸公脱天械。
归来争发古锦囊,令予伎疗如爬疥。
嵇康本自不羁人,况复时屯方翮铩。
终当於此结菁茅,庶可偿渠猿鹤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