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言归虽故栖,雅志亦良友。奈何数诗筒,不得屡杯酒。
纵云三十里,每见莫能久。是以朝暮间,相思辄成又。
去年梅花作,佳处犹在口。今年梅花期,抚事才转首。
翩思接中屦,兀若限林薮。君行集彤庭,我政安瓮牖。
西湖觅林逋,东阁怀杜叟。寒岁识松坚,同心见兰臭。
前朝习凿齿,书来问安否。并话罗浮山,抗尘应抖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