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朔无端溺殿衙,得州仍是地仙家。海红谩与陪尊酒,淮白犹堪当分茶。
夜静青天十分月,春深平地尺馀花。谁将园里新蜂蝶,织就佳人护项纱。
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董生唯巧笑,子都信美目。百万市一言,千金买相逐。
不道参差菜,谁论窈窕淑。愿言捧绣被,来就越人宿。
数自倾心结友时,几离还合合还离。
三年夜话灯知尔,千里秋怀月鉴之。
黄卷孰非妲领会,青云终不负襟期。
相逢有一设不尽,前此区区枉梦思。
莲社从来说陶远,竹林今不数山王。家鸡野鹜何须较,秋菊春兰各自芳。
故人已去逐飞蓬,醉墨新辞手自封。
欲识暮年魂断处,从今不忍听霜钟。
矗矗林影静,白石况如砥。
幽幽青苔色,离离见屐齿。
岂无橘中叟,还逢烂柯士。
日入始言归,相送青川涘。
记得方山昔日游,逢君濑水苦相留。从今若过方山路,不忍重维濑水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