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楼君仕涂杰,范子儒林选。
论交二人者,诚至不以勉。
范也车将西,楼也酒以饯。
胡然胶漆地,犹假外物显。
范子庭前石,千年立苍藓。
移入楼君圃,重可载十辇。
坚以示固交,此意岂云浅。
怪不涉剜刻,险不到崖巘。
坦然久要情,无向石间辩。
其坚竟有泐,其重尚可转。
不若照以心,两确乃吾善。
永结忘形游,嵌岩君勿羡。